国家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关于请提供2017年定点扶贫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函

作者:时间:2018-07-10 11:01

委业务主管社会团体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)) ,委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,做出积极贡献。根据中央要求,我委定点帮扶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、永和县和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、子洲县,为总结并上报相关工作,请你单位梳理2017 年全年定点扶贫工作成果(仅针对我委定点扶贫地区),提供以下材料:

一、在定点扶贫地区开展的项目清单。包括项目名称、金额和实际成效等相关情况简介。

二、到定点扶贫地区开展的考察调研等工作情况。

三、其他相关工作自主要指发挥行业优势、组织协调社会资源开展的精准帮扶工作;树立、宣传的先进典型等。

请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或会议通知、资金拨付文件、视频、照片、新闻稿(网址或照片)和其他原始材料等。

请各单位认真研究、统筹安排、认真准备并提供材料,于2017 年12 月19 日前反馈我办。

感谢支持!

联系人:高艳坤

联系电话和传真: 68791756 68792175 (传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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